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定向捐赠协议书(两方协议)
发票号码:
捐赠单位或个人 |
善款接收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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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或个人 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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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 |
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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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付款单位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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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或个人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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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城丰路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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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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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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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511300 |
法人代表 |
缪志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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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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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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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钟明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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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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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826366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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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金额 (人民币) |
(大写) (小写) |
银行账户 |
户名: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
开户银行:建设银行荔乡支行
账号:440501541711000017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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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对象 |
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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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用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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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盖章: 实际付款单位盖章:
捐赠个人(签名):
年 月 日 |
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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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 |
说明:
一.捐赠单位或个人权利和义务:
1.在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善款汇到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账户
2.可随时向指定善款接收单位了解监督捐款的使用落实情况
二.善款接收单位权利和义务:
1.收到捐款后,向捐赠者开具财政局印制的专用收据
2.在取得捐赠单位(个人)审核同意后,将捐款划拨至指定受赠单位,并可要求指定受赠单位提供正规财政票据
3.严格按捐赠单位的指定资助用途规范使用善款
4.监督捐款的使用落实情况并定期向捐赠单位(个人)反馈
5.通过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布、宣传捐赠者的捐赠和善款使用情况